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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設計是確定優化性商標的創造勞動。商品命名用文字、圖案表示出來就是商標。商標設計應做到體裁多樣、構思靈巧、簡潔明了、易讀易記、鮮明醒目,別致新穎。商標是工商企業各種意向的結合體,能給商品作宣傳,使消費者易于識別確認,引起興奮、欣賞,誘發聯想和想象。在設計商標時要根據市場特點、經營方式、銷售對象、傳播媒體的特點,運用不同的策略,以便在消費者心目中產生聲望,變成無形的巨大財富。 ⑴ 切忌模仿,步入后塵。 ⑵ 繁簡適中,易讀易記。 既要充分考慮易于識別和記憶,又要注意文字或圖形太簡單,而失去顯著特征。 ⑶ 暗示特點,體現創意。 要與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相聯系,使人聯想到商品或服務特點,把商標構思的立意充分體現出來。 ⑷ 結合裝潢,主次分明。 LOGO、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,它不同與古代的印記,現代標志承載著企業的無形資產,是企業綜合信息傳遞的媒介。標志作為企業CIS戰略的最主要部分,在企業形象傳遞過程中,是應用最廣泛、出現頻率最高,同時也是最關鍵的元素。企業強大的整體實力、完善的管理機制、優質的產品和服務,都被涵概于標志中,通過不斷的刺激和反復刻畫,深深的留在受眾心中。 |